普特医疗专利侵权行政裁决被撤销,欧欧医疗不服判决提起上诉Issuing time:2025-09-26 13:13
好的牙·讯|浙江普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普特医疗”)近日发布公告,披露其与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(以下简称“海珠区市监局”)、广州欧欧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欧欧医疗”)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诉讼案件最新进展。 公告显示,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25年9月5日出具《行政判决书》,认定普特医疗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未落入欧欧医疗涉案专利保护范围,撤销海珠区市监局此前要求普特医疗停止销售涉诉产品的行政裁决。 该案源于海珠区市监局于2024年11月26日作出的粤穗海知法裁字〔2024〕3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。该裁决认定普特医疗销售、许诺销售的“普特PT8自锁托槽”产品,落入了欧欧医疗所拥有的、专利号为201510102786.2的“双动栓托槽与正畸矫正系统及其矫正方法”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1保护范围,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《广东省专利条例》相关规定,责令普特医疗停止相关行为。 普特医疗不服此裁决,于2024年11月11日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主张行政裁决存在程序违法、事实认定错误及适用法律不当。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,于2025年9月5日出具《行政判决书》。判决书认定,普特医疗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,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,缺少“弹性部件”、“弹性栓体”以及这些部件与其他结构的匹配关系等技术特征,故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 1 的保护范围。海珠区市监局作出被诉行政裁决适用法律不当、裁决结果有误,应予撤销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相关规定,判决撤销粤穗海知法裁字〔2024〕3号行政裁决。 公告显示,本案第三人欧欧医疗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上述判决,已于2025年9月19日提起上诉。 普特医疗在公告中表示,截至公告披露之日,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。公司称已组织律师团队积极应对,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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